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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理工大学办理旁听研究生课程工作细则

发布日期: 2013-08-23
   
一、申请条件
遵守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及教育管理相关制度。
1、旁听博士研究生课程:硕士毕业生;取得博士学籍的博士研究生;合作单位推荐人员。
2、旁听硕士研究生课程: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;取得硕士学籍的硕士研究生;合作单位推荐人员。
二、申请办法
申请者分以下二种情况:
1、首次办理旁听手续申请者,需填写“北京理工大学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表”并打印,同时携带单位介绍信,毕业证书证书原件或学生证(在学证明),一寸照片一张(粘贴于申请表上),到研究生院现场确认。
2、对已提交“北京理工大学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”并获得旁听学号的学生,可直接选课。学号一年有效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下载附件“北京理工大学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表”。
2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及资料到研究生楼311室确认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。
3、确认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结束后,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本年度批准的旁听生名单及学号。
4、旁听生根据每学期网站上公布的选课时间,用学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,进行网上选课。选课成功后即可按要求听课。
5、选课结束后两周内接到交费通知,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培养费。
硕士课程:数学、政治类1000/门,外语类1500/门,其它课程250/学分。
博士课程:数学类1200/门,外语类1500/门,其它课程1000/门。
四、付款形式
1现金   旁听生持研究生院开据的缴款书及发票底联到财务处交费,凭缴款书底联到研究生院换取发票
2汇款户名:北京理工大学
         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
 号:0200007609014435495
  注:***(姓名)旁听费
五、办理时间
提交申请时间:每年秋季开学的第四个工作日开始,至第八个工作日结束;
每年春季开学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,至第三个工作日结束。
逾期不予办理。
系统选课时间:每学期初或学期末,注意查看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选课时间。
六、其它说明
1、研究生院只负责办理旁听课程的有关手续,包括:课程学习和成绩管理。其它问题如:外地旁听生的住宿、图书馆查阅资料等问题自行解决。
2、旁听生培养费缴纳后,不再予以退课、退费。
3、对课程成绩的取得,旁听生应同在校研究生一样参加听课和考试。
4、成绩单领取。系统中查询所选课程成绩全部登录完毕后,在学号有效期内到研究生楼311室打印。
 
研究生院培养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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